semiquinone

瞎写的东西都放sy了

[POI][RFR无差] 街角 青年AU(G)【19 | 尾声】



【再就没什么好讲的了啊,我们出门就分了手。】


走到餐馆门口两人再无多话,只潇洒挥挥手就走上各自的路。小巷很深,两端尽头处才有路灯。Finch见周围两侧皆是阴影蛰伏,光明一时遥不可及。眼耳口鼻能捕捉到的只有Reese渐行渐远的脚步,咚咚咚如鼓擂在心上。


脚步声和餐馆里的喧嚣都再听不见的时候,远处响起教堂的钟声,Finch认真听了听,一共敲了九下。


在跨越黑暗的那段距离里,Finch认真思考了几遍那些措辞烂熟于心,却始终没说出口的话。


比如你的那些拍立得照片我其实留了几张,哪日闲来无事,或可共赏。


比如若你愿意,我们往后倒可以日日分一杯酒。


比如我劝你抛下过往,自己却明知故犯。


比如你我的故事尚有隐情,不妨说与你听。


喃喃出口,就当说给飞蚊虫蚁。


他终于站到光下,长街也到了尽头。



【就这样,那之后我再没能见到他。】


【我偶尔会去想,那些话要真对他说了,退一步可潇洒转身,进一步是美梦成真,总归能有个真正的终结,和直白的答案。】


【所以啊,Ms Groves,你要是真心喜欢那位Sameen Shaw,就趁春光正好大胆去告诉她吧。】


【总好过像我一样,蹉跎了二十年,才等来一场迟来的晚餐。】


Samantha双手交握坐在沙发上,目光低垂,过了好久似终于下定决心,才抬眼看Finch。

“谢谢你,Harry。”


“还要再来一个甜甜圈吗,这家的味道很好。”


“不用了,该回家吃晚饭了。”


Samantha出门时抱了抱Finch,离开后Finch才发现已经是黄昏,屋里被夕阳照得金光一片,同刚才跟她讲过的那些一样。像是照透了故事里的许多年,终于来到他身边。



今日所得皆是昨日身体力行种下的因果,白头偕老的剧目,就我一个人演也好。



===全文完===






谢谢更文期间各位给我的所有评论。


他们的错过我私以为一半是天意,一半是人为。阴差阳错不假,怯懦自卑,忧则生怖更真。


文名一半取自他们重逢在罗马的街角,一半取自歌曲《街角》(李宇春,《会跳舞的文艺青年》)。

“我还以为我再遇不到”

“原来你乱了心跳

原来我慌了手脚”



如果您愿意,还请告诉我这篇文给您的感受,以及您讨厌它什么。

一方面是个人心境癖好不一,另一方面也是内心所想和手下表达的差异。



最后,如果您执着HE,或者觉得这个结局不够圆满。

不如猜猜看请根吃的甜甜圈是谁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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